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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山東省政府印發《山東省重點水利工程建設實施方案》,提出全省重點水利工程初步匡算總投資1323.38億元,其中2020年實施工程項目總投資583.25億元,并在明年主汛期前修復完成946處水毀工程,旨在補齊水利基礎設施短板、加快重點水利工程建設。
方案明確三個任務目標為水毀工程修復、鞏固提升工程和新建抗旱調蓄水源工程。
在資金保障上,重點水利工程建設納入涉農資金統籌整合約束性任務,省級以上資金由省財政先行安排,并重點保障小清河等跨市骨干河道主體工程資金需求;其他工程按照2018年災后重點防洪減災工程投資政策和其他既有政策執行;各級財政年度新增收入部分優先安排支持,不足部分通過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等方式解決。
在建設用地上,符合單獨選址項目條件的,由省級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指標,優先使用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指標;符合搶險救災要求需要臨時使用土地,完工后恢復原狀并交還原土地使用者的,不再辦理用地手續;已頒發土地權利證書或不新增建設用地的,不再辦理土地預審手續;對水利工程占用的永久基本農田進行核實整改、優化避讓。